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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批次部分二级单位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2026年05月15日 17:54  点击:[]

受党委组织部委托,经校党委研究同意,按照《河南科技学院二级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校发字〔2024〕78号)要求,决定从2026年5月14日起,对第一批次部分二级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任职经济责任审计,为明确审计内容、突出重点,确保审计质量,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审计目标

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通过审计,科学评价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审计期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经济风险等职责的履行情况,揭示其在权力行使和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准确界定责任,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我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接受审计领导干部姓名及审计期间

  姓名

        审计期间所任职务

         审计期间

张雅凌

       机电学院党委书记









2023年4月23日-2025年12月30日

聂福全

        机电学院院长

陈腾

       食品学院党委书记

李光磊

       食品学院院长

胡付广

     动物科技学院党委书记

王鲁伟

   植物保护与环境学院(蜜蜂学  院)书记

李印

     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李国厚

      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周 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高国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执行院长

张新词

  美术与设计学院(公共艺术教学 部)党委书记

雷保杰

  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兼公共艺术教学部主任

魏军鹏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委书记

姬英涛

     音乐与舞蹈学院院长

游红伟

    服装学院党委书记

商亚敏

    服装学院院长

郭超杰

    园艺园林学院原党委书记

2023年4月23日-2025年11月24日

孙震寰

    化学化工学院原党委书记

许光日

    化学化工学院原执行院长

何宏轩

    动物科技学院院长

2024年4月30日-2025年12月30日

刘润强

   植物保护与环境学院(蜜蜂学院)(兼)

2024年2月2日-2025年12月30日

三、审计内容

以接受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根据具体岗位职责依规依法确定。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二)落实学校各项工作决策和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情况;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四)单位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五)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预算执行管理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

(六)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八)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四、工作安排

(一)审计准备阶段

⒈审计处收到党委组织部委托接受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名单后,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⑴进行审前调查,调查了解接受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配置审计资源,组成审计组,确定审计重点。

⑵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工作前,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集中动员进点会,通报审计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

⑶实施审计前,向接受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本人送达审计通知书。

⑷在审计处网站公开公示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事项。

⒉接受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⑴接受审计领导干部在审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报告需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10日内提交审计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①单位概况及接受审计领导干部的管理职责范围和分工情况;

②对照审计内容,检查自己完成工作情况;

③接受审计领导干部本人认为在经济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⑵审计期间单位的财务资料、经济合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经济活动会议纪要、领导班子会议记录以及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⑶工作成绩、奖励或经济损失、处分的有关文件或说明材料。

⑷审计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审计资料。

接受审计领导干部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二)审计实施阶段

审计组根据接受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实施审计。

1.召开审计座谈会,广泛听取和征求收集意见;

2.查阅有关档案、审查会计资料、盘点实物等;

3.收集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种引证资料、调查记录、证明函件等审计证据;

4.编写审计工作底稿。

(三)审计报告阶段

1.审计结束后,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接受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的意见;

2.审计组对接受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反馈的书面意见,进一步研究核实,需要时对审计报告作必要的修改,由审计处审定并形成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处撰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对本次经济责任审计总体情况进行总结概述,反映审计成果。

3.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按照规定程序报党委审计委员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党委组织部,并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根据工作需要,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单位;

4.接受审计领导干部存在不宜继续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形的,经党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可以中止或终止审计;

5.审计处依规依纪依法移送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的问题线索。

(四)审计整改阶段

1.下达整改通知:审计组根据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下达审计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事项、责任、期限、要求。

2.落实审计整改:接受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接受审计领导干部牵头落实整改责任,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审计处。

3.跟踪检查整改:审计处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实地核查,核实整改到位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4.结果运用:接受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应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五、审计组成员

组长:巴新华

副组长:张丰河 仉建军 刘 弘

成员:陈冉冉 刘国勇 杨 鹏 陈文斌 秦 兢

六、审计工作要求

(一)审计组根据审计进度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根据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审计经验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明确管理事项及职责分工,保证每一阶段的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二)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审计职业道德,坚持廉洁从审。

(三)审计人员应认真查阅审计资料,做好审计底稿,合理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谨慎,恰当得出审计结论,规避审计风险。

(四)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坚持文明审计,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审计处

                                                                      2026年5月14日

 

                   (撰稿/陈冉冉 初审/杨鹏 复审/张丰河 终审/巴新华)

见附件。2026年对部分二级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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